黄奇帆3月4日在两会期间首个市长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房产税征收不会扩大到中低收入者的房屋,不会加重普通百姓负担。房产税试点总体是稳健推进。
重庆市今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。“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、保障房,我个人认为我们是不会也没必要收房产税。”黄奇帆称,该市房产税试点是对房屋中10%的高档房、高级公寓、别墅收房产税,不涉及其余90%的房屋。
税率方面,重庆市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,按房产价值的0.5%征税;均价3倍至4倍的按1%征税;4倍以上,按1.2%的税率征税。
“(税率)有人说高,有人说低,综合实际的效果要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,税率会否有变化,谁都不能完全预测未来,但总体是稳健推进,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不用担心,能够使广大百姓住有所居。”他说。
对于重庆房产税试点的调控作用,黄奇帆指出,对高价房征收房产税,可以为中低价房、保障房提供部分资金来源,起到了财产分配、二次分配调公平的作用。
此外,房产税增加了持有环节的成本,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购房需求,形成对炒房者的遏制,局部改变人们住房消费、投机、投资的习惯。
黄奇帆同时强调,房产税只是房地产调控中的一种手段,不能奢望房产税解决所有问题。
他认为,房地产行业的调控与五个坐标有关,首先跟社会住房配置体系是双轨制还是单轨制有关;第二,跟国家土地供应方式有关,“土地供应少、结构配置不合理会推高房价,反之降低房价。重庆一直对土地调控比较规范,一直有一个模式楼面地价不超过房价的1/3。”他说。
第三,跟房屋供求有关,各地限购也是一种推动供求平衡的措施,增加供应也是如此。“重庆这几年,每年固定资产投资中25%左右是房地产投资,造出的房子没有太多积压,也不会供不应求。”
第四与货币政策有关,贷款紧、利息高、首付比重高都会影响房产市场。第五是税收,而房产税只是其中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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